在孝感市,部队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与普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基本相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部队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缴存范围和比例
1. 部队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包括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义务兵。
2. 部队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为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单位缴存比例为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存比例为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
二、缴存基数和上限
1. 部队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在职职工的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各项收入。
2. 部队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上限为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的300%。超过上限的部分不再计入缴存基数。
三、缴存和提取
1. 部队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 部队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程序与普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程序相同。职工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贷款政策
1. 部队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 部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等政策与普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同。
五、管理和监督
1. 部队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由部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2. 部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加强对部队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合规运行。
总之,在孝感市,部队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和普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基本相同。部队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合规运行。